2009年1月6日星期二

中国果然是要实现伊斯兰化了!

这两条新闻彻底解除了我两个周以前的疑惑

我记得大约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兴起了街机,正值我上学。那时候最流行的就是街头霸王啊,拳皇啊这些游戏,游戏厅逐渐变成我们这些所谓“不良少年”经常光顾的地方。学校和社会为了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的身心能够得到健康发展,屡次禁止我们到游戏厅里玩儿街机。不然的话,我们就会变成“坏孩子”。他们的思路是这样的:

经常光顾游戏厅的孩子里,有百分之八十是平时学习很糟糕的。所以,我们要禁止游戏厅向孩子们开放。

这在我看来跟如下的逻辑一样荒唐:

经常光顾游戏厅的孩子里,百分之百都是穿着旅游鞋的。所以,中国的鞋厂应该停止生产旅游鞋。

可事实上是我和身边这些喜欢玩儿街机的朋友们现在并没有蹲大牢的;十五六岁时候我和身边这些因为对中国性教育现状深感不满而奋起自学的男青年们也没有谁变成了强奸犯。

跟人一样,并不是所有的国家一诞生就很自由开明而是要经过长期修炼。以前美国的许多洲规定口交是违法行为,直到1977年有一对夫妇不慎将口交的照片暴露于他人而受到法庭的传讯,最终被判处5年徒刑。三十几年过去了,2008年年末,继麻省和加州之后,美国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也裁定同性恋者享有合法结婚的权利,成为准许同性结婚的第三个州。

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真正需要的是正确的引导。逻辑混乱、半大不大的80后们现在已经丧尽天良地开始指责90后是堕落的一代。一群占有欲和自卑感暴强的男人一听说有女孩子堕胎了就毫无人性的攻击,俨然已经忘了他们小时候也做过那些让长辈一看就心跳加速血压升高的事情。可我觉得孩子们堕胎率高了只反映了两件事:1.现在女孩子们的性意识终于不像我上学的时候那么糟糕了。2.现在中国的青少年性教育还是像我上学的时候一样糟糕。那些十八九岁的孩子是无辜的,做错的只有学校、老师、家长。如果我将来发现我儿子在偷看黄色录像。我会到youtube上找一段堕胎整个过程的视频给他看,然后告诉他一定要采取安全措施,看完了如果还是觉得隔靴搔痒不够爽而只顾自己的话,以后再遇上下雨打雷的天气你小子可要小心了!

其实我这篇文跟黄色、跟性,狗屁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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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转自豆瓣上一名网友对《性书大亨》的影评
http://www.douban.com/review/1020479/

格调低下的自由——《性书大亨》观感

国内对国外影片宣传时常要求个噱头,经常从片名的翻译就开始,比如这部《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就被翻译成《性书大亨》,这个翻译完全可以理解,如果翻译成《人民VS拉里.弗林特》显然达不到宣传效果,不过如果你因为片名,抱着看一部性喜剧或是情色片的目的的话,那么该片或许会令你失望,这部曾经获得柏林金熊奖的影片有更深刻的含义。
  
这部影片以美国著名成人杂志《皮条客》的创始人拉里.弗林特的经历拍摄,讲述了他与世俗压力斗争的故事,尤其是在最高法院关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案子已经载入史册。自由,一直被我们看作是一个神圣的字眼,所以我们往往将它与一些我们心目中神圣的事物和价值观相联系。所以,在将“色情”视为低俗,甚至罪恶的人们看来,色情往往不配与自由联系,有几人敢说“让我们自由的传播色情”而不被一阵逼视。而在该片中,拉里站出来说,色情也因享有它的自由,人们有选择的自由,有选择看或不看《皮条客》的自由。片子的开头,童年的拉里对弟弟说,“我只想凭借劳动赚钱”,长大后的他在色情行业做出了一些列惊人的举动,当然,他一次次的站上法庭,面对一次次反对者的挑战,他在法庭上歇斯底里的呐喊,行为怪异的反抗,以至于他被持不同观点的人枪击致残,以至于被视为精神病,以至于心爱的女人最终颇为凄惨的死去,而他最终赢得了那场著名的官司,“色情”获得了它应该享有的自由。
  
在中国,对于色情业,人们更是往往不遗余力的抨击,特别对色情传媒,其中一个重要的说辞便是,它会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首先,即使这条理由真的成立,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将其彻底禁止,为了保障未成年群体的孩子们的“利益”而去损害成年人中部分对比如色情读物有所需求的群体利益,是否不存在更合理的折中方案。显然,事实是,色情是禁止不掉的,在私底下,它仍然在不断传播,禁止不绝。而从另一个方面看,我一直怀疑所谓色情业会严重损害孩子们的身心健康,甚至影响社会治安的说法有严重的失真和夸张,我们往往因为一些特例便想当然的认为很多性犯罪和色情媒介有必然联系。事实上,特别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接触色情内容轻而易举,曾经接触色情内容的人群数量非常庞大,试问其中有过性犯罪的人有多少?而有过性犯罪的人其原因难道就和牵涉“性”内容的色情媒介密切相关?所以,我认为色情确实应该有它传播的自由,当然,任何自由都有其底线,色情也是如此,它应该在一定的规则下自由的传播,而非被彻底禁止。就如《性书大亨》中展现的,虽然人们对于色情观点各异,但是在更大基础的自由上,他们可以自由的表达观点,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博弈。而在对色情业合法化的诸多国家,也有相应的规定尽可能遏制其消极的因素,而色情业合法化的结果我们也可以看到,没有出现礼崩乐坏,道德沦丧的情况,而很多科学统计也发现了色情的合法化与性犯罪的增长没有必然联系。
  
在《性书大亨》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便是拉里第一次进监狱后,在一次集会中的发言, 当然,他有力回击了一些保守主义者和卫道士们对《皮条客》的抨击,尽管他采用的更多是诡辩术,但是确实有些道理。在那场集会上,他背后的大屏幕上,不断出现裸体女郎和诸如战争、饥民、尸体的对比,从而向社会发出疑问,难道色情造成了这些,为什么人们把死于谋杀的尸体拍摄了登上杂志就叫新闻,而把裸体女郎拍摄了登上杂志就应该被禁止?各个利益集团总是夸大色情的消极影响,而事实上,拉里这样的人只是在办一份色情杂志,而非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所以,对于色情,人们应该报以更理性的态度,我认为应该容忍色情,但是不代表我认为如拐卖妇女卖淫,逼迫幼女拍摄色情图片等是合法的,任何行业几乎都可以以合法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以非法的方式进行,色情同样如此,所以相应的制度约束必不可少,而制度又是应该可以让更多人参与讨论的,尤其是对立的双方。而在中国,恰恰只是反对色情业的人们一起讨论出了对色情的取缔,打击,可效果如何,大家都可以看到,色情业仍然在地下滋长,而由于在地下缺乏有力监管,如拐卖妇女卖淫的这类非法交易屡禁不绝,同样由于色情业没有浮出水面,我们不能对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健康指导,性病、艾滋病在暗处滋长,和中国很多被完全禁止的事情一样,色情业也陷入了一个循环往复的怪圈,可是我们的社会难道就真的如道德人士希望的那样“纯净”了吗?
  
有人愿意拿起《美国国家地理》阅读,也有人愿意拿起《皮条客》阅读;有人愿意去剧院看芭蕾,也有人愿意去酒吧看钢管舞。这只是选择的不同,即使按照社会既成标准,有格调高下的区分,那么,为什么人们就应该失去格调低下的权利?《性书大亨》难得的以一个比较“正面”的角度展现了一位色情业大亨的斗争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但是,最终,他赢了,保证了《皮条客》“格调底下”的编辑的自由,保证了《皮条客》的“格调底下”读者的自由,更捍卫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尊严,由一个很多人心中的色情狂来捍卫神圣的法律,这多少有些讽刺意味,但是,我认为,这才是法律的本意,它做到了真正的公正,也体现了真正的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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